异地医保联网结算须知
1、就医人须先向参保地医保局或使用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”、“国家医保局官微”等方式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。
2、高血压、糖尿病、肾透析、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、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五类特病患者,异地就医备案后门诊可直接联网按特病报销。
3、报销政策:执行重庆市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(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、医用耗材等),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。
4、外伤、生育保险、无法联网结算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需先自费结算,回参保地咨询报销事宜。
5、未联网的外省病人回当地报销需准备的资料:
(1)经住院科室医务人员签字及医保办盖章的病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(2)病案科盖章的出院记录或复印的相关病历资料。
(3)《诊疗证明书》到门诊1楼服务台盖章。
(4)出院证、发票、住院费用总清单。
*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